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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市同一件商品两个条码,价格存猫腻
51tiaoma 2009/9/15 11:00:22
市民张先生有一天在超市看到货架上某名牌益生菌、净含量1.25kg的桶装酸牛奶,标着特价9.6元,于是取上一桶。到超市收银台结算付款时,小票上打出来的价格却是10.9元,张先生提出异议,销售员解释说,这是原来的标签,忘记换了。张先生认为超市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,与商家理论,最后商家同意按照9.6元的价格结算。
碰巧的是,消费者林女士9月10日在超市购买了两包口香糖,价格标签上标的是每包2.5元,结算时,小票打出来的价格却是每包3.6元。林女士对价格提出质疑,超市销售员说,出现价格不一致的原因是,原来此处摆放的物品更换了,这是原来的商品的标价。经过张女士据理力争,超市按照标价结算了消费者的货款。
对于上述问题,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:购买商品时,要仔细辨别并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,同时,还要注意商品标价;付款时要仔细核对价格,留意是否与实际价格相符,并保存好购物小票和商品的价格标签。
超市里,一件商品有两个条形码、标签价与条形码价不一致,如果遇到这种情况,很多人都会不胜其烦。对此,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,在超市购物时不仅要检查购物小票物品与实物是否一致,更要看清商品的价格是否存在问题。
